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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匯算清繳漸行漸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4日對外發布公告,明確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同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份意見稿具體有哪些看點亮點呢?
01、匯總收支、精準計稅,推動個稅改革落地落實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實施。“起征點”上調、調整稅率結構、引入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空前力度的改革給千家萬戶送來更大力度減稅,也帶來個稅征管的巨變。
如今,我國個稅實施“代扣代繳、自行申報、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優化服務、事后抽查”的稅收征管模式。匯算清繳是個稅制度由分類邁向綜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動個稅改革落地的關鍵環節,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業內人士稱,簡而言之,匯算清繳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李旭紅表示,廣大納稅人的收入結構和各月取得收入不盡相同,或會出現納稅人申請退稅或補繳的現象。“匯算清繳事關千家萬戶切身利益,將促進納稅人更加精準計算全年實際納稅義務,進一步促進合理納稅。”
在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看來,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細化了匯算清繳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確了涉稅各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將進一步推進建立現代個稅制度,促進社會公平。
02、稅款多退少補,為中低收入者免匯算、減負擔
如何判斷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征求意見稿對實際中的不同情形進行了明確。
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持續釋放改革紅利,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明確了三種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情形。
納稅人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根據征求意見稿,納稅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這些措施將進一步降低稅收遵從成本,進一步切實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李旭紅說。
征求意見稿同時明確了兩種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一是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二是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則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據業內人士介紹,通常情況下,若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則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一種是平時多預繳了個稅,需要申請退稅;另一種是少預繳了個稅,應當補稅。
03、自辦、代辦、線上辦,多渠道辦稅便利納稅人
依據新個稅法,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國居民將迎來首次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辦理。
當前,大多數百姓對匯算清繳這一新鮮事物還較為陌生。為更好地服務廣大納稅人,征求意見稿提出,將提供高效、快捷的辦稅方式,加強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及時為納稅人答疑解惑。
自行辦理、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辦——征求意見稿明確了辦理匯算清繳的三種方式,納稅人可自主選擇其中之一。
在辦理渠道上,征求意見稿明確,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個人所得稅手機APP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便民理念是征求意見稿的一大亮點。”北京大學經濟學院財政學系主任劉怡表示,根據征求意見稿,廣大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絡和手機享受申報表預填服務,只需查看、修改、確認即可完成申報。
據了解,稅務機關還將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分階段、分梯次引導納稅人錯峰辦稅,通過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辦理年度匯算中的疑難問題。
此外,對于因年長、行動不便等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特殊困難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司長羅天舒表示,稅務部門將做好個稅匯算清繳各項準備工作,通過最大限度的便民舉措,切實幫助納稅人依法足額享受個稅改革紅利。
而另一方面,我們的個稅最終是真的有變少嗎?每個月工資需要多少交個稅呢?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表示,月收入1萬元以下的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后,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月入不足萬元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新個稅法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是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至今已快1年了。
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6大專項附加扣除。
六大扣除可謂是給人民群眾減輕了不少負擔,據國家稅務總局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個人所得稅改革新增減稅4426億元,人均累計個稅減稅1764元,惠及2.5億納稅人。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表示,月收入1萬元以下的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后,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如果你的收入屬于這個區間,就相當于不用交稅了!
舉個例子:拿一個朋友(王先生)舉例!他是一個典型上有老下有小,求學中、背著房貸的偽中產!
王先生背景:
√攻讀在職研究生
√獨生子女且父母已年滿60歲
√有兩個這正在上學的孩子
√有一套正在還貸款的住房
王先生是如何享受零納稅的:
2018年10月1日前,王先生繳納個稅金額:(10000-3500)*20%-555=745元;
2018年10月1日后,王先生繳納個稅金額:(10000-5000)*10%-210=290元;
根據《暫行辦法》,王先生可以享受的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和贍養老人4項專項附加扣除。
增加專項附加扣除之后,王先生繳納個稅金額為0元。
說了那么多專項附加扣除要怎么申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