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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向派遣勞工給付勞務報 酬,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
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崗位都可以進行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法》第66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中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1、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
2、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
3、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的明確要求
雖然勞務派遣能自主靈活用工,但同工不同酬、福利待遇低等問題也讓勞動者感覺自身權益缺乏保障。
為緩解這些問題,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對勞務派遣用工崗位界定、同工同酬待遇、跨地區勞務派遣社會保險、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內容作出了以下5項明確規定。
1、明確保險福利、同工同酬
《暫行規定》規定:在福利待遇權益方面,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視被派遣勞動者。
在社會保險權益方面,明確勞務派遣單位開展跨地區派遣業務的,應當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這些新規定,從保險福利待遇上體現了同工同酬的要求。
2、明確僅限三種崗位
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暫行規定》對“三性”中的“輔助性”進行了進一步明確:用人單位決定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輔助性崗位,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并在單位內公示。
3、明確不能超過用工總量的10%
《暫行規定》第四條規定,用工單位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能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用工總量是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人數與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之和。
4、明確工傷職業病責任主體
《暫行規定》明確,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5、明確遏制“假外包、真派遣”現象
《規定》明確指出,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企業以“業務外包”和“承攬”之名行“勞務派遣”之實的行為,將被定性為非法勞務派遣。
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需要注意什么?
1、勞動者在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一定要避免“空白合同”,擦亮眼睛看清勞務派遣單位及用工單位是誰,再下筆簽名。
2、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約定與派遣工作有關的諸如“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等事項。
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也要完全了解以上這些信息,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3、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4、勞動派遣合同的期限不能隨意約定,必須為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關于勞務派遣的常見問題
1、本人是勞務派遣員工,勞務派遣公司未成立工會。而用工單位表示我們不是工會成員,所以不能享受過節費等會員福利。請問像我們這種情況,應該在哪里加入工會?能否享受工會的福利呢?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組織勞務派遣工加入工會的規定》(總工發〔2009〕21號),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都必須建 立工會組織,勞動者有加入工會的權利,并不受任何人限制。雖然是被派遣勞動者,但無論是在勞務派遣單位,還是在用工單位,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此外,勞務派遣單位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勞務派遣工直接參加用工單位的工會。因此,可以向勞務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的工會或其上級工會反映自己的訴求,就可直接加入工會,并享受工會會員的福利。
2、勞務派遣的社保由誰交?
答:由哪一方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是由勞務派遣公司和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的。但不管如何約定,勞務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都必須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不能互相推脫,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益。
3、我是勞務派遣員工,因工作需要,經常在節假日加班,但從未收到勞務派遣公司或用工單位支付的加班費,怎么辦?
答:被派遣的勞動者跟其他勞動者一樣,他們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包括加班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這種情況下,如果對于加班費的支付,勞動者、派遣公司和實際用工單位有具體約定,按照約定支付加班費。如果沒有具體約定,應當由實際用工單位來支付加班工資。